本院學分學程
數位科技藝術學分學程
本學分學程旨在培育數位科技藝術人才,使學生具備數位科技藝術創作展演之相關知能。
開設單位:藝術學院
學程類別:甄選及事後認證雙軌制
申請方式:欲參與甄選之本校及臺灣大學系統學生,皆可於開放申請期間內至本校系統申請。
書審資料:
1.歷年成績單(由教務處提供,學生免上傳)
2.自傳(請自申請系統下載,填寫後上傳)
3.作品資料(檔案格式不限,請加註說明,並將檔案控制在5MB以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科技藝術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10年4月28日 109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數位科技藝術人才,使學生具備數位科技藝術創作展演之相關知能,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設立數位科技藝術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藝術學院辦理。
- 本學分學程兼採甄選及事後認證雙軌制;通過甄選者,得優先修習本學程所開必修課程,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 本學程每學年甄選名額上限為15名。甄選作業於每學年第2學期辦理,申請日程以公告為準。申請時須繳交申請表、作品資料及成績單正本各乙份。甄選方式以書面審查為主。
- 本學程應修學分數至少16學分,包含必修6學分、選修10學分。課程資料詳見「數位科技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 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得檢具課程綱要辦理課程採認。
-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單,經學程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學分學程認證申請)
- 修習科目表於學生修習期間內若有異動,則「應修學分數」與「科目採認」皆從寬採計。
- 登記修讀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或雖未登記但其修習科目及學分數已達學程學分總數三分之一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碩、博士班學生者,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科技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10年4月21日 109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10年11月17日 110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必修科目:共計3科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ATU0341 |
新媒體藝術概論 |
2 |
美術系 |
建議優先修習 |
T0U0001 |
數位科技藝術專題企劃與製作(一) |
2 |
藝術學院 |
建議先完成選修科目,以具備參與專題能力 |
T0U0003 |
數位科技藝術專題企劃與製作(二) |
2 |
藝術學院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4科10學分
- 基礎課程:至少選修1門
領域 |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基礎 課程 |
VDU0260 |
數位媒材整合設計(一) |
2 |
設計系 |
|
VDU0141 |
影音媒體創作(一) |
2 |
設計系 |
||
ATU0225 |
當代影像藝術 |
2 |
美術系 |
||
ITU2073 |
電腦多媒體 |
3 |
科技系 |
||
VDU0019 |
電腦繪圖 |
3 |
設計系 |
||
VDU0218 |
數位建模 |
2 |
設計系 |
||
GCU0186 |
動畫實務基礎 |
3 |
圖傳系 |
||
ITU0043 |
電腦動畫 |
3 |
科技系 |
||
GCU0145 |
電腦繪圖與動畫技術 |
3 |
圖傳系 |
||
VDU0176 |
數位繪畫與影像處理 |
3 |
設計系 |
||
ITU0028 |
電腦影像處理 |
3 |
科技系 |
||
VDU0190 |
數位動畫創作(一) |
3 |
設計系 |
||
VDU0174 |
3D電腦動畫(一) |
3 |
設計系 |
||
VDU0181 |
3D動畫創作(一) |
2 |
設計系 |
- 領域課程:下列三領域各選修至少1門
領域 |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虛擬與 互動 領域 |
VDM0034 |
互動媒體專題研究 |
3 |
設計系 |
|
ATC0345 |
數位科技藝術與創作 |
3 |
美術系 |
||
ITU0140 |
虛擬實境設計 |
3 |
科技系 |
||
ITU2061 |
數位遊戲設計 |
3 |
科技系 |
||
GCU0184 |
互動視訊工程技術 |
3 |
圖傳系 |
||
GCU0144 |
互動式育樂系統設計 |
3 |
圖傳系 |
||
動畫 領域 |
VDU0175 |
3D電腦動畫(二) |
3 |
設計系 |
|
VDU0182 |
3D動畫創作(二) |
2 |
設計系 |
||
VDU0021 |
數位動畫設計 |
3 |
設計系 |
||
VDU0191 |
數位動畫創作(二) |
3 |
設計系 |
||
GCU0036 |
電腦三次元繪圖 |
3 |
圖傳系 |
||
GCU0187 |
影視特效與動態圖像 |
3 |
圖傳系 |
||
ATC8034 |
動漫、遊戲、與視覺藝術的產業與文化 |
3 |
美術系 |
||
新媒體 領域 |
ATC0356 |
媒體傳播與文化藝術 |
3 |
美術系 |
|
VDU0142 |
影音媒體創作(二) |
2 |
設計系 |
||
VDU0145 |
新媒體藝術創作(一) |
2 |
設計系 |
||
VDU0146 |
新媒體藝術創作(二) |
2 |
設計系 |
||
ATU0241 |
複合媒體藝術(一) |
2 |
美術系 |
||
ATU0242 |
複合媒體藝術(二) |
2 |
美術系 |
||
ATC8002 |
臺灣近當代影像藝術專題研究 |
3 |
美術系 |
||
GCU0156 |
數位媒體技術與應用 |
2 |
圖傳系 |
||
VDU0176 |
數位繪畫與影像處理 |
3 |
設計系 |
||
ATC0079 |
數位藝術專題研究 |
3 |
美術系 |
||
ATU0088 |
數位影像處理 |
2 |
美術系 |
||
GCU0183 |
數位影像 |
3 |
圖傳系 |
||
VDM0031 |
影像設計表現研究 |
3 |
設計系 |
||
T0C9003 |
跨域設計研究 |
3 |
藝術學院 |
||
T0C9004 |
跨域設計實務 |
3 |
藝術學院 |
||
GCM0075 |
數位影像處理 |
3 |
圖傳系 |
||
MUC0066 |
電腦音樂(一) |
2 |
音樂系 |
||
MUC0067 |
電腦音樂(二) |
2 |
音樂系 |
文物保存修復學分學程
本學程旨在為學生建立文物保存維護相關概念,以及跨領域知識對於當今文物保存的重要性。
藝術創作能展現時代的變遷、社會現象等多面向的歷史觀,然而將文物源遠流長地保存下去,才能使藝術的歷史脈絡生生不息。
開設單位:美術系
學程類別:事前申請制
最新申請公告請至美術系官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物保存修復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09年4月22日 108學年度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國內文物保存修復領域之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文物保存修復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本校美術學系、化學系、圖文傳播學系共同規劃辦理,並以美術學系為主辦單位。
- 本學程每學年甄修名額以15名為原則,並得由主辦單位視申請人數酌予調增,惟至多不超過20名。
- 本學程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甄選作業,申請日程以公告為準。申請時須依招生資訊規定繳交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各乙份。
- 甄選方式以資料審查為主,必要時得進行筆試或口試。未經甄選,但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分者,得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經主辦單位審核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程證明書。
- 本學程至少應修17學分,包含必修9學分、選修8學分,課程資料另見「文物保存修復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 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本學程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採認以8學分為上限。
-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 通過本學程甄選學生,未於修業期間內修畢本學程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時,得於在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申請繼續修習本學程。
-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物保存修復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09年4月22日 108學年度校課程會議審議通過
一、必修科目:共計4科,9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ATC0036 | 文物保存修復倫理原則與檢視登錄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CMC9009 | 儀器與化學在文物保存及修復上的應用(一) | 2 | 化學系 | 大碩合開 |
CMC9010 | 儀器與化學在文物保存及修復上的應用(二) | 2 | 化學系 | 大碩合開 |
GCU0130 | 色彩量測與應用 | 2 | 圖文系 | 大碩合開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8學分
領域 |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文物保存修復領域 | ATU0322 | 裝裱基本技法與冊頁 | 2 | 美術學系 | 大學 |
ATU0323 | 掛軸與對聯 | 2 | 美術學系 | 大學 | |
ATC3045 | 立體文物修復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
ATC9004 | 立體文物修復進階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
ATC9005 | 西方繪畫材料技法臨摹(一)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
ATC9006 | 西方繪畫材料技法與臨摹(二)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
ATC9007 | 東方繪畫材料技法與臨摹(一)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
ATC9008 | 東方繪畫材料技法與臨摹(二)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
ATC3042 | 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 | 3 | 美術學系 | 大碩合開 |
室內設計學分學程
本學程旨在為培養室內設計專業人才,除了學習本科系的專業知識外,更能融會其它相關知識整合,使學生具備從事室內設計產業之相關知能。
開設單位:設計系
學程類別:事前申請制
最新申請公告請至設計系官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設計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05年11月9日 105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8年3月12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108年4月24日10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109年10月13日設計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通過
109年11月4日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養室內設計專業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室內設計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以設計系為主辦單位。
- 本校各學系(所)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校期間得以申請修習本學程。
- 本學程之甄選工作,於每學年第 2 學期辦理,申請日程以公告為準。申請時須繳交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表各乙份。
- 學生申請參加本學程甄選,應經原主修學系(所)主任(所長)同意。
- 本學程每學年甄修名額上限為20名。
- 甄選方式以資料審查為主,必要時得進行口試。
- 本學程至少應修19學分,包含必修9學分、選修10學分,課程資料另見「室內設計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 主修系所、輔系或其他學程專門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得向本學程申請採認。
- 通過甄選且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及學分者,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核發「室內設計學分學程證明書」,經審核無誤後,由本校製發證明書。
- 本校學生通過本學程甄選,但未於修業期間修畢本學程應修之科目學分時,得於在本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申請繼續修習本學程。
-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室內設計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05年11月9日 105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8年3月12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108年4月17日107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9年10月13日設計學系109學年度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通過
109年11月4日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必修科目:共計9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VDU0196 | 室內設計(一) | 2 | 設計學系 |
|
VDU0197 | 室內設計(二) | 2 | 設計學系 |
|
VDU0211 | 室內設計圖學 | 2 | 設計學系 |
|
VDU0150 | 電腦輔助室內設計 | 3 | 設計學系 | 調整學分數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0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開課系所 | 備註 |
VDU0148 | 人因設計 | 2 | 設計系 | 更名 |
VDU0157 | 施工圖 | 2 | 設計系 | 必修改選修 |
VDU0159 | 家具設計 | 3 | 設計系 | 新增科目 |
VDU0165 | 展示設計 | 3 | 設計系 |
|
VDU0167 | 設計法規與契約 | 2 | 設計系 |
|
VDU0170 | 室內裝修證照 | 3 | 設計系 | 新增科目 |
VDU0171 | 設計實務與估價 | 2 | 設計系 | 必修改選修 |
VDU0210 | 住宅設計 | 2 | 設計系 | 更名 |
VDU0231 | 照明設計 | 3 | 設計系 | 新增科目 |
VDU0236 | 材料與施工 | 2 | 設計系 |
|
VDU0244 | 傢飾規劃 | 2 | 設計系 | 新增科目 |
VDU0251 | 商業空間設計(一) | 2 | 設計系 |
|
VDU0245 | 商業空間設計(二) | 2 | 設計系 |
|
VDU0250 | 空間構成 | 2 | 設計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