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14年度暑期實習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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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學生自行申請,申請表需有系主任或所長簽章。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北市文化局原公告

一、需求名額:63名。

二、實習單位:藝術展演科、藝文推廣科、文化發展科,新北市立博物館及圖書館多所。

三、實習期間: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

四、申請期間:114年2月10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程序:

(一)、填具實習申請表,並檢附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實習計畫書,並於受理期間內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二)、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

(三)、核定名單預計於5月15日前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獲選者。

六、實習時數: 暑期不得少於2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