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研發處【產業 EMI 計畫】現已開放申請!歡迎 113-2 學期開設 EMI 課程之教師運用。
計畫補助具產業實務經驗的業師蒞校進行英文講座,或組織校外產業參訪。
113-2學期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02/17(一)
***114/2/18更新|研發處公告,申請期限延長至114/3/10
【申請方式參考連結】
產業EMI專區| 研究發展處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藝術學院雙語計畫補助專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業 EMI 課程業師鐘點費補助申請規定與流程
產業 EMI 課程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以下簡稱 EMI),以英語為知識傳遞之媒介,教授各專業領域知識,建構臺師大雙語化教學與學習環境,以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
產業EMI課程之定義為: 在EMI課程中至少有一次業師授課或產業參訪;業師授課需以英文為授課語言。
【補助資格】
- 經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以全英語授課並列入課架之EMI課程。(課程查詢系統有“E”註記)
- 邀請業界講師以英文授課、舉辦產業實習或規劃企業參觀。
(講師須填報業界資歷,詳見附件「業師背景資料表」)
【產業 EMI 課程補助項目】
- 業師鐘點費、業師交通費、出席費
- 由於本計畫為補助業師費用,學生外出參訪交通費及餐費不包含在補助範圍內。
【藝術學院產業EMI計畫申請流程】
- 開學前:
各學期開學前敬請提交課程規劃、講師講者資料、經費評估表等附件,送交各系所彙整。
每門課程申請時數以3-15小時為主。 - 學期中:
於各週課後請講者填具鐘點費或交通費領據,送至系所轉送研發處核銷。
(交通費依「本校核銷辦理核實支應」辦理) - 學期末:
每門課程提送結案成果報告書一式。
- 【連結】申請文件與結案報告檔案
https://shorturl.at/vJMR7。
【申請時間】
上學期:7-8月,下學期:1-2月,各年度具體時間以研發處公告為準。
【相關連結】
- 計畫說明:產業EMI專區| 研究發展處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公告連結:113-2學期公告
- 附件下載:產業EMI申請附件
聯絡管道
- 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 方小姐 分機5675 alinafang@ntnu.edu.tw
- 藝術學院雙語專員 施小姐 分機1991 ching31220@ntnu.edu.tw
- 各系所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