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資源】113-2學期產業EMI補助已開放,歡迎授課教師申請**申請延長至1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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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研發處【產業 EMI 計畫】現已開放申請!歡迎 113-2 學期開設 EMI 課程之教師運用。
計畫補助具產業實務經驗的業師蒞校進行英文講座,或組織校外產業參訪。

113-2學期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02/17(一)
***114/2/18更新|研發處公告,申請期限延長至114/3/10

【申請方式參考連結】

產業EMI專區| 研究發展處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藝術學院雙語計畫補助專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業 EMI 課程業師鐘點費補助申請規定與流程

產業 EMI 課程

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 (以下簡稱 EMI),以英語為知識傳遞之媒介,教授各專業領域知識,建構臺師大雙語化教學與學習環境,以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
產業EMI課程之定義為: 在EMI課程中至少有一次業師授課或產業參訪;業師授課需以英文為授課語言。

【補助資格】

  1. 經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以全英語授課並列入課架之EMI課程。(課程查詢系統有“E”註記)
  2. 邀請業界講師以英文授課、舉辦產業實習或規劃企業參觀。
    (講師須填報業界資歷,詳見附件「業師背景資料表」)

【產業 EMI 課程補助項目】

  1. 業師鐘點費、業師交通費、出席費
  2. 由於本計畫為補助業師費用,學生外出參訪交通費及餐費不包含在補助範圍內。

【藝術學院產業EMI計畫申請流程】

  1. 開學前:
    各學期開學前敬請提交課程規劃、講師講者資料、經費評估表等附件,送交各系所彙整。
    每門課程申請時數以3-15小時為主。
  2. 學期中:
    於各週課後請講者填具鐘點費或交通費領據,送至系所轉送研發處核銷。
    (交通費依「本校核銷辦理核實支應」辦理)
  3. 學期末:
    每門課程提送結案成果報告書一式。

【申請時間】

上學期:7-8月,下學期:1-2月,各年度具體時間以研發處公告為準。

【相關連結】

聯絡管道
  • 研發處創新育成中心 方小姐 分機5675 alinafang@ntnu.edu.tw
  • 藝術學院雙語專員     施小姐 分機1991 ching31220@ntnu.edu.tw
  • 各系所助教